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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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息,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点击查看2025年9月第三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1 | ****点击查看区、**区、**区等11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 1.标的名称:(1)分标1:****点击查看区、**区、**区等11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外部质控A包。(2)分标2:****点击查看区、**区、**区等11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成因排查B1包。(3)分标3:****点击查看区、**区、**区等11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成因排查B2包。 2.标的目标:(1)分标1:拟支持实施****点击查看区、**区、**区等11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外部质控。(2)分标2:拟支持实施**市(**区、**县、**县、**县)等4个县(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以耕地土壤为对象,以镉等重金属污染物为排查和管控重点,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物输入因素和输出因素进行调查监测,识别需要管控的污染成因,为地方耕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提供科学依据。(3)分标3:拟支持实施**市(**区、**区、**区、**县、**、**县、**市)等7个县(市、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以耕地土壤为对象,以镉等重金属污染物为排查和管控重点,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物输入因素和输出因素进行调查监测,识别需要管控的污染成因,为地方耕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3.标的要求:(1)分标1: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等文件要求,于2027年12月前完成****点击查看区、**区、**区等11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的外部质控工作。(2)分标2: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等文件要求,于2027年12月前完成**市(**区、**县、**县、**县)等4个县(区)现场排查,样品采集与检测,4个县(区)管控治理方案编制、成果集成等工作。(3)分标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等文件要求,于2027年12月前完成**市(**区、**区、**区、**县、**、**县、**市)等7个县(市、区)现场排查,样品采集与检测,7个县(市、区)管控治理方案编制、成果集成等工作。所有采购标的均不属于进口。 | 987 | ****点击查看 | 本项目不符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形,将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2 | **恭城县、**县、融水等19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 | 1.标的名称:(1)分标1:**恭城县、**县、融水等19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外部质控A包。(2)分标2:**恭城县、**县、融水等19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成因排查B1包。(3)分标3:**恭城县、**县、融水等19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成因排查B2包。 2.标的目标:(1)分标1:拟支持实施**恭城县、**县、融水等14县(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外部质控。(2)分标2:拟支持实施**市**区、**区、**区、**区、融水县、三江县,**市金秀县等7县(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以耕地土壤为对象,以镉等重金属污染物为排查和管控重点,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物输入因素和输出因素进行调查监测,识别需要管控的污染成因,为地方耕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提供科学依据。(3)分标3:拟支持实施**市恭城县、**县、**县、龙胜县、**区、**县、**县等7县(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以耕地土壤为对象,以镉等重金属污染物为排查和管控重点,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物输入因素和输出因素进行调查监测,识别需要管控的污染成因,为地方耕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3.标的要求:(1)分标1: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等文件要求,于2027年12月完成**恭城县、**县、融水县等14县(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外部质控工作。(2)分标2: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等文件要求,于2027年12月完成****点击查看区、**区、**区、**区、融水县、三江县,**市金秀县等7个县(区)现场排查,样品采集与检测,7个县(区)管控治理方案编制、成果集成等工作。(3)分标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等文件要求,于2027年12月完成**市恭城县、**县、**县、龙胜县、**区、**县、**县等7个县(区)现场排查,样品采集与检测,7个县(区)管控治理方案编制、成果集成等工作。所有采购标的均不属于进口。 | 1859 | ****点击查看 | 本项目不符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形,将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3 | **壮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一期) | 1.标的名称:(1)分标1:**壮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一期)-调查评估。(2)分标2:**壮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一期)-外部质控。 2.标的目标:(1)分标1:拟支持实施**壮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一期),梳理现有监测井现状,补充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为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提升我区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提供重要支撑。(2)分标2:拟支持实施**壮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一期)外部质控。 3.标的要求:(1)分标1: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生态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要求,于2026年12月底前梳理、整合评估全区现有地下水监测点,按照生态环境部监测点位布设要求,补充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并开展我区环境质量监测点和污染风险监控点样品采集监测,主要服务包括梳理整合评估现有井、编制评估方案、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含现有井改造)、样品采集、监测报告编制、成果集成等。(2)分标2: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生态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要求,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壮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一期)外部质控工作。 | 550 | ****点击查看 | 本项目不符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形,将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本次公开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