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技术服务项目-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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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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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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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环境局**分局**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148.59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C****点击查看0900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
1、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环境局**分局**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2024年**县被**市列为**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县,需根据《**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方案》(鲁环字〔2024〕44号)文件等上级要求完成**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方案和**市**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监测方案的编制工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监测,完成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完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管理试点绩效评估报告。 3、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通过开展调查和监测,编制完成对应方案,顺利完成试点工作,形成一套适合**县特点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绩效评估的模式和经验,保障辖区内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交付或实施地点:**县;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8、温馨提示: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供应商可登录“https∶ //www.ccgp-shandong-rz.cn/”解相关政策。 9.预采购提醒: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为加快采购招标进度,本项目执行的为预采购政策模式,项目预算为初步概算,不能作为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支付资金的唯一依据,需根据系统实际批复及关联预算签订合同。同时该项目也有可能因预算批复不到位,导致项目取消或项目内容改变。此为政策性因素,为政策性免责条款(请各供应商慎重处之)。
预计采购时间: ****点击查看
备注:

本次公开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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