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杭州萧山新星化纤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700吨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杭州萧山新星化纤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700吨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于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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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新星化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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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点击查看年产塑料制品27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点击查看年产塑料制品2700吨项目

**区所前镇山里王村山里王603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成立于2000年10月,原位于73021****点击查看基地内,

现企业拟在**区所前镇山里王村山里王603号,投资2000万元,租用**市****点击查看公司厂房,面积4200m2,购置注塑机70台(原60台)、破碎机5台等机械设备,从事生产塑料制品,项目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制品2700吨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并将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2)废气: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3)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经收集****点击查看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油、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要求企业委托有资****点击查看公司处理,以平时存放应按照危废管理,同时做好危废仓库的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4)噪声:①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各连接部位安装弹性钢垫或橡胶衬垫,以减少传动装置间的振动;②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安全可靠、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单独设置隔声车间,并尽量远离厂界布置;④生产期间要做到门窗紧闭,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和吸收,以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点击查看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点击查看5128 传真:****点击查看5129

地址:**区市心中路1069****点击查看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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