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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政府院内南二楼 | 1,830,000.00元 | 98.52 |
采购包1(枋洋镇上洋村移民安置小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工程类(****点击查看)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枋洋镇上洋村移民安置小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枋洋镇上洋村移民安置小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采购文件及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等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 项 | 何大帅 | 豫1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4612 | 1,83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叶荣鑫 |
评审专家: | 林永国 、 黄雪嫔 、 彭小钦 、 吴燕如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枋洋镇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指导标准表计取。收费费率标准:成交金额在0-1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3万元收取;10-5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4万元收取;50-6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5万元收取;60-7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6万元收取;70-8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7万元收取;80-9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8万元收取;90-10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9万元收取;100-15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1万元收取;150-20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1.1万元收取;200-30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1.2万元收取;300-35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1.3万元收取。以上收费标准包干,即包专家费、监督费、招标)场地费等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点击查看,账 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480017,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分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枋洋镇上洋村移民安置小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1.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环节,****点击查看**公司参与磋商的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其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余供应商符合性均通过。在价格评审环节,****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节能环保产品及相关材料,享受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枋洋镇善化里路88号
联系方式:0596-****点击查看18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路399号锦绣家园2幢205室
联系方式:153****点击查看13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肖
电话:153****点击查看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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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