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资产处置公告
2025-07-21****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我分公司”),对拥有的位于**市**区**路、**经开区十里**、**区亨特公园里、**市格兰十二号大院等共165套、面积合计9,274.11平方米的资产,拟单户或组包对外处置、租赁,为广泛征集意向人,现予以公告招商。
一、资产明细
资产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业态 | 性质 |
**市**区**路二期12号、13号1层1号 | 1599.1 | 商业 | 现房 |
**经开区十里**A2栋单元1层1号 | 369.4 | 商业 | 现房 |
**区亨特公园里B区负2层商业140套 | 2614.93 | 商业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23栋102号 | 294.22 | 别墅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24栋102号 | 293.3 | 别墅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24栋103号 | 293.3 | 别墅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24栋104号 | 293.3 | 别墅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24栋105号 | 293.3 | 别墅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26栋102号 | 294.22 | 别墅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C4栋一单元502 | 246.27 | 洋房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C4栋二单元501 | 246.27 | 洋房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C4栋二单元502 | 246.27 | 洋房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C6栋一单元502 | 248.37 | 洋房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C6栋二单元501 | 248.37 | 洋房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C6栋二单元502 | 248.37 | 洋房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C6栋三单元501 | 248.37 | 洋房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C8栋二单元501 | 249.25 | 洋房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C8栋二单元502 | 249.25 | 洋房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D17栋1单元202号 | 57.12 | 住宅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D17栋1单元205号 | 131.91 | 住宅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D18栋9层5号 | 130.61 | 住宅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E19栋负一层1号门面 | 91.25 | 商业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E19栋负一层3号门面 | 72.45 | 商业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E19栋负一层4号门面 | 72.45 | 商业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E19栋负一层5号门面 | 51.21 | 商业 | 现房 |
**市格兰十二号大院E19栋负一层6号门面 | 91.25 | 商业 | 现房 |
合计 | 9,274.11 |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承租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受让或承租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点击查看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点击查看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处置方式
包括购买或租赁使用,若租赁使用,****点击查看公司书面提出合同意向,经商议一致后实施。若购买,按照《****点击查看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如有购买意向,请****点击查看公司现场提出。
六、特别申明
我分公司按现状对该资产处置、租赁,不对资产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意向人须自行前往看样,本公告仅具有邀约邀请的效力,我分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邀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帅女士、周先生
联系电话:0851-****点击查看6171
联系地址:**省**市**路102号富中商务大厦23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0851-****点击查看5027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