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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点击查看管委会14个美丽宜居自然村(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磋商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3日
磋商日期:2025年02月13日
2025****点击查看管委会14个美丽宜居自然村(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设计院综合楼
成交报价: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000.00元)
磋商范围:全部
工期:设计工期时间为成交公示无异议发放成交确认书,下发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设计完毕,30天内需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审图合格证。服务期限:项目开工至实施完成全过程。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委托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开发区
联系人:毛杰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1256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1室
项目负责人:祖兰玲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5007
公示期: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7日
若成交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1室,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500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