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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区2025年****点击查看幼儿园户外、活动室、功能室、办公和保教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红街二期世纪商务大厦125号
成交金额:叁拾伍万零陆佰捌拾元整(小写:350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钢琴、校园文化、科学材料包、数学思维玩具、儿童索道、户外多功能滑梯等 品牌:舒思曼、知行合一、小康轩、小康轩、爱森堡、爱森堡等 规格型号:H120、定制、XKX62、SX22、XSQ4511、XCD2等 数量:2个、1批、3套、3套、1套、1套 单价:11552.50元/个、15976.87元/批、7312.49元/套、7330.92元/套、19172.24元/套、94017.73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菊、胡俊、张承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5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50680.00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省****点击查看**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 150 米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 ****点击查看广场 2311 室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0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