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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入河排污口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60****点击查看中心B座3楼320室
成交金额: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入河排污口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点击查看处理厂二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和《****点击查看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确保拿到排污口和环评批复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4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确保拿到排污口和环评批复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小健、王常慧、王昭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9133。
4、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科创大楼(鸠兹大道与新芜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60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9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 话:139****点击查看9133
采购人:****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