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检测(2023年第三批)更正公告

曲靖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检测(2023年第三批)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10-17

招标详情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联系人3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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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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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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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检测(2023年第三批)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6:3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符银
项目联系电话 151****点击查看9639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区翠峰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4-****点击查看156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点击查看党校小区(金元尚居)69幢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点击查看9639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检测(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16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条款前附表”中“2.付款方式:该项目费用由甲方分二次支付给乙方。第一阶段: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人民币;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开具本阶段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第二阶段: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50%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人民币”。 更正前内容:2.付款方式:该项目费用由甲方分二次支付给乙方。第一阶段: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人民币;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开具本阶段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第二阶段: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50%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人民币。 更正后内容:2.付款方式:财政拨款后30日历天内支付,乙方须提供增值税发票。

更正日期:2024-10-17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翠峰路58号

联系方式:0874-****点击查看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点击查看党校小区(金元尚居)69幢6号

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9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符银

电 话:151****点击查看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