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城乡供水连通引水工程民生隧洞和边坡治理项目澄清公告第二次

仁寿县城乡供水连通引水工程民生隧洞和边坡治理项目澄清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5-05-09

各潜在投标人: 1、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4.5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年。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年。变更为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二年。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二年。 2、开标时间由2025年5月13日9:30变更为2025年5月26日9:30. 3、其余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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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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