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澄清文件2

武邑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澄清文件2

发布于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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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点击查看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一、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评审由“(4)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技术标暗标)(70分)”修改为“(4)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技术标暗标)(80 分)”,修改后内容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得分

理由

1

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

15

科学合理

15

较科学合理

12-14.99

一般

9-11.99

不合理或缺项

0

2

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

15

科学合理

15

较科学合理

12-14.99

一般

9-11.99

不合理或缺项

0

3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5

科学合理

15

较科学合理

12-14.99

一般

9-11.99

不合理或缺项

0

4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15

科学合理

15

较科学合理

12-14.99

一般

9-11.99

不合理或缺项

0

5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0

科学合理

10

较科学合理

8-9.99

一般

6-7.99

不合理或缺项

0

6

主要施工机具、 劳动力使用计划

10

科学合理

10

较科学合理

8-9.99

一般

6-7.99

不合理或缺项

0

2、评标办法中技术评审由“(5)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技术标明标)( 30 分)”修改为“(5)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技术标明标)( 20 分)”,修改后内容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得分

理由

1

项目班子组成、

资历情况

15

配备齐全、素质资历高

15

配备较齐全、素质资历较高

12-14.99

一般

9-11.99

不满足要求或缺项

0

2

投标人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有一项得2.5分,满分5分

2.5, 5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

以上内容的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二、1、招标公告中3.6要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条缺少对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 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未明确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要求 以上3条前后不一致,请明确要求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第10条之规定,在初步评审中以前附表3.6款相关内容为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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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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