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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点击查看门窗厂(个体工商户)年产铝合金和不锈钢门窗3000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福****点击查看公司平织布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铝合金和不锈钢门窗3000立方米项目 | ****点击查看门窗厂(个体工商户) | **省**市**县枫亭镇**村五里岭(租赁通用****点击查看公司5#厂房中部1F、2F部分面积) | **明达****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门窗厂(个体工商户)年产铝合金和不锈钢门窗3000立方米项目位于**省**市**县枫亭镇**村五里岭(租赁通用****点击查看公司5#厂房中部1F、2F部分面积),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铝合金和不锈钢门窗3000立方米。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利用现有建筑和楼房,施工期只进行设备入驻及安装,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环境影响来源主要为设备搬运与安装产生的噪声及员工生活污水。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包括喷粉废气、喷粉后固化废气、喷漆废气、喷漆后固化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打磨金属粉尘等废气。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应标准。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转噪声。采取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员工日常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统一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售予其他回收企业;危险废物由企业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环境、土壤:项目发生泄漏事故时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通过地面漫流或者垂直入渗的方式进入土壤和地下水中,导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为防止事故情况下泄漏物质对项目所在地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项目涉及的危废间采用重点防渗措施;生产车间、一般固废间等采用一般防渗措施。 |
平织布生产扩建项目 | 福****点击查看公司 | **省**县枫亭**平北路888号 | **金中闽****点击查看公司 | 福****点击查看公司平织布生产扩建项目位于**省**县枫亭**平北路888号,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扩建后年产平织布3000万米。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是在原生产车间对部分老旧喷水织机淘汰更新,不涉及土建内容。施工期环境影响来源于部分老旧生产设备的拆除和新增生产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控制噪声排放,设备安装结束噪声影响随之消失。项目工程工期较短,且在室内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颗粒物(涤纶丝粉尘)及燃气锅炉废气。涤纶丝粉尘主要产生在分条整经机械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出车间外,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经调节+絮凝+气浮+过滤处理回用于喷织工艺,部分外排废水与****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点击查看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喷水织机和锅炉房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措施后项目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员工日常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售予其他回收企业;危险废物由企业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环境、土壤:项目发生泄漏事故时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通过地面漫流或者垂直入渗的方式进入土壤和地下水中,导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为防止事故情况下泄漏物质对项目所在地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项目厂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处理;根据项目生产设施、单元的特点和所处区域及部位不同防渗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点击查看环境局审批股
电 话:0594-****点击查看208
传 真:0594-****点击查看077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