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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卫生院第二****点击查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五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1 09:30:00,更正为:2025-07-23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21 09:30:00,更正为:2025-07-23 09:30:00。
(一)采购文件中:“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4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预付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财政专项资金到账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进度款,设备全部到场并完**装调试且财政专项资金到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
更正为:“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4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预付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进度款,设备全部到场并完**装调试,经履约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
”
(二)将采购公告中:“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更正为:“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三)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6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科室:****点击查看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点击查看936,联系地址:仪**新政镇****点击查看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仪****点击查看镇**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182****点击查看7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新政镇春晖路5段34号
联系方式:0817-****点击查看6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2****点击查看7499
****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