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关于“哈医大一院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名称:
哈医大一院化粪池清掏服务
三、服务范围:
****点击查看**、群力院区共12个点位。
四、采购需求:
1. 服务商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本次采购服务费:9.9万元。全费用含人工、机械、检测、清掏、疏通、密闭清运、无害化处置(污泥4.9元/kg计入医疗废物工作量中)、场地消杀、台账归档、设备、运输、税费等全部内容。
3.服务商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2026 修改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市市容环境卫生及生态环保管理相关规定。
4.本项目包含淤泥外运作业,要求服务商自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清运车辆,并保证车辆性能完好、相关运营手续齐全,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相关要求;作业过****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现场调度,按照指定路线运输、指定点位进行处置,确保按时完成全部清运作业,不影响院内正常通行与日常工作秩序。同时,供应商承诺,在清运过程中要保证车辆的交通安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第三方人员事故均由服务商全部承担,确保淤泥转运作业合法合规。
5.服务商须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落实清掏污泥作业的实施、监管现场作业质量,并保持与院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沟通,落实院方意见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四、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1、服务商在转运作业时,应保持转运工具紧密衔接,不得将污物泼洒到卸井口周围地面;及时清洗化粪池井口及作业场地;冲洗作业场地的污水应规范处理,排入污水管网,严禁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对清掏产生的污泥免费压缩并打包转运离院,作业过程严禁任何泄露、散落、遗漏。如因服务商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全部责任由服务商承担,与医院无任何关系。
2、服务商在清掏作业期间,须全面落实各项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作业过程中若发生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服务商承担,与医院无关,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设施保护:作业使用的****点击查看医院建筑外墙、各类管线保持安全距离。若作业过程中造成院区路灯、指示牌、地砖、绿植损坏,服务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或按照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4、人员管理:参与本次清掏作业的所有工作人员,****点击查看医院的诊疗病区开展与清掏工作无关的活动,作业****点击查看医院制定的院感防控相关管理规定以及院区门禁通行管理要求。
5、验收标准:化粪池清掏作业后,池内污泥、浮渣需清理彻底,进出水口、配套排污管道及检查井保持通畅,无堵塞、返水情况,井盖需完好无缺损,作业现场需清理干净;须提供完整有效的医废移联单及作业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