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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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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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中环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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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点击查看发电厂掺烧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建设的**县****点击查看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县****点击查看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建设地址:**省**县煎茶镇老木关组。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工程概况:**县****点击查看发电厂位于**省**县煎茶镇老木关组,占地面积:0.0497km2,配置1台500t/d的焚烧炉+1台余热锅炉+1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的环保工程、公用和辅助工程等。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掺烧市政污泥及一般固体废物,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相应的环保工程、公用和辅助工程等。

环境保护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7月12日取****点击查看保护厅《关于**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审〔2017〕61号),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2019年11月投产,于2020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点击查看0626MA6DJRGL0B001V)。

经对2024年全年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焚烧炉烟气中各类污染物采用炉内SNCR脱硝(尿素)+半干法的脱酸工艺+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处理”的工艺处理达标,经80m高一根集束式烟囱排放,能够稳定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要求。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要求;氨、硫化氢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表2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1标准二级要求。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螯合固化后的飞灰****点击查看填埋场进行填埋;炉渣外售至**绿满****点击查看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其他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意见;

(2)对配套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3)其他环境保护相关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出意见。

四、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com/s/13SugBPtDuTE9G9N_CZV9Vw 提取码: 1234

或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获取。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伍工 电话:0856-****点击查看999

地址:**省**市**县煎茶镇老木关组

六、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楚天****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创基路500号9号楼

联系人:冯工 电话:138****点击查看8507


**县****点击查看发电厂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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