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货物/服务交易公告(代交易文件)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项目预算金额:19.6980万元;
4、最高限价:19.698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其中编制报告时间25日历天,报批后修改时间5日历天;
6、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00% ;
7、采购方式:公开竞标;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9、投标保证金:√不接受 □接受。
二、采购需求1、****点击查看项目本项目位于**市**区长河街道,北至坚塔路,西至堤东路,**潮涌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景观绿化工程、地上建筑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总用地面积约8274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点击查看**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文件要求,甲类地块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存在公用设施用地(13),规划用地类型属于公园绿地(1401****点击查看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属于浙环发〔2024〕47号文中甲类用地,故该工程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2、主要实施内容:****点击查看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为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具体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编制报告,报批过程中修改调整报告,配合评审、协助报批等全过程工作。
3、报价要求:报价包含且不限于为完成本项工作而进行的所有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文本制作等全部费用。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未在合同规定时间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200元/天扣减违约金(由发包人在应付合同价款中扣减),违约金上限为:合同签约价的10%。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省污染物场地环境风险调查评估能力评价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企业。
四、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将采用CA加密和解密,“e见证”交易大厅的网址为 https://bhb.****点击查看.cn/bj-tradding/bidweb/ ,响应人无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现场参加交易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发起人或中介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滨好办-交易服务专区(“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e见证”交易大厅)由发起人进行在线解密,响应人在线参加交易活动,系统操作请关注第八点。
五、响应人须知1、以下条款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需求、及其他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
(2)附件资料(扫描件)未按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
(3)未按交易公告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响应需求、成交质保期/服务期要求最终以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版为准。
3、参加响应的单位在交易截止时间前,通过本企业的CA锁登录“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需“.响应文件”格式,可用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①报价表及报价清单、证明材料。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④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⑤联合体协议(如有)
⑥其他: 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六、成交办法1、成交方法
√方案一:最低价法,发起人/中介机构确认响应文件满足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后,确定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如响应人项目最低报价相同,由发起人通过综合评估确定成交候选人。
方案二: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点击查看小组,对具有承接该项目资格的响应人方案进行评估,结合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商务、信用、资信、方案优劣等因素后,以投票形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2、成交人的确定:发起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成交人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3、支付要求:土壤污染状况****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的审查备案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4、结算要求:最终费用按照实际工作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且不超过中标价。
七、有关计划时间安排: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前(如发生澄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交易文件编制的,发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若此时距截止时间已不足3日,应**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通过“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上提交。
3、异议提交时间:交易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 / 。
5、交易时间:2025年5月7日14时00分00秒。
6、交易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会。
八、响应人系统操作须知: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响应人首先需在“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点击查看.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 【点击项目交易】)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网上自行办理http://www.****点击查看.cn) ;然后方可登录该平台参与项目交易公告查看、附件下载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等业务操作,响应工具下载地址:https://bhb.****点击查看.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根据操作手册)安装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登录该平台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2、企业注册:点击“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点击查看.cn/bhb-company-pc/#/micro-xefw?xefw=/ybt/)的“登录”页面下方的“企业注册”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具体操作详见“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发起人/中介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人名单并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线查看解密情况,若响应文件格式错误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文件内容缺失或损坏,导致解密时无法正确读取的,由响应人负责。
4、交易全过程中,各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符合性审查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的远程交互,建议响应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响应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品茗驱动(可到“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下载安装)。
6、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7、技术服务电话:王工177****点击查看0435。
8、业务服务电话:詹工:0571-****点击查看1156。
9、CA问题联系电话:天谷CA 400-****点击查看-8198。
九、异议及投诉处理1、发起人应建立小额项目异议和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异议处理人员,****点击查看小组相关处理部门,分级分岗处理各类异议与投诉,投诉处理意见应抄送区审管办(公资办)。
2、发起人应在交易信息公告中明确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市场透明度。
3、响应人认为交易活动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可以向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异议。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对交易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过程结束前提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之前应暂停交易活动,其中对交易活动现场情况有异议的,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响应人对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文件明****点击查看小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6、交易文件明****点击查看小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补正或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受理的投诉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点击查看小组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原则上应暂停交易活动。
7、有下列情形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事项不具体、没有明确请求的;
2)投诉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超过投诉时效的;
4)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没有按规定提出异议的。
十、对本交易提出询问、异议、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中介机构:****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曾素而/150****点击查看6660
联系地址:**区三墩镇振华路298****点击查看中心西三幢A座13楼
发起人: ****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工/0571-****点击查看1123(询问、异议)
联系地址: **市**区滨安路133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工/0571-****点击查看1123 (投诉处理)
联系地址:**市**区滨安路1338号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