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门前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点击查看风景区南大道7号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壹佰陆拾贰元伍角陆分
(小写):¥99162.56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点击查看门前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施工范围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 |
施工工期 | 30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王敏 |
执业证书信息 | 建造师注册编号:皖234****点击查看07671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许光程、孙志飞、何学鹏
监督员:陈保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点击查看门前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点击查看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庐城镇合铜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
电 话:杨珊 136****点击查看802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鲍井新村69#9楼
电 话:181****点击查看1068/152****点击查看4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