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朱昌镇高寨村数字视听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观山湖区朱昌镇高寨村数字视听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于 2024-12-27
**区朱昌镇高****点击查看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更新时间:2024-12-27 15:57 |

根据《**省红枫湖百花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的授权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区朱昌镇高****点击查看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点击查看5897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管理局(**市**区**路18号)

邮编:550001

项 目 名 称

**区朱昌镇高****点击查看园区建设项目

建 设 地 点

**区朱昌镇小**

建 设 单 位

****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嘉****点击查看公司

项 目 概 况

本项目位于**区朱昌镇小**,本项目为商业(以展销为主)、办公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316.07m2,总建筑面积6251.07m2,(其中计入容积率面积4789.62m2,不计入容积率面积1461.45m2),主要建设办公楼、地下车库、产品展销区、服务中心等。项目不含居住餐饮,不设置锅炉及中央空调。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6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投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和恶臭气体(生活垃圾)。垃圾收集点在垃圾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恶臭,建议对生活垃圾采取日产日清、采取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等措施;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后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作人员和顾客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朱昌镇高寨村产业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工程,满足《****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正常情况下主要是办公噪声,无其他噪声源,非正常情况下的主要噪声源为备用发电机等机械噪声。建设单位在选购备用发电机时应优先选择国家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建议备用发电机安装减振装置、隔声罩或消声器;采用隔声门窗,以减少噪声传播;同时采取厂界的绿化,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阻隔声音的传播;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类声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管理处

0851-****点击查看5897

注:根据《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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