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29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点击查看砂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方案》通过评审,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了《方案》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地矿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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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