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长制跨界断面及**重要河流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第三方实施单位采购 |
采购人 | ****点击查看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检验检测服务 |
服务内容 | **河长制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监测监督性监测:根据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及评价方案(实行)》(环办监测函〔2020〕714号),拟每月监测项目共9个指标,包括pH、水温、溶解氧、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氨氮、浊度;每个季度(3月、6月、9月、12月)进行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一26项指标检测,包括pH、水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石油类、六价铬、砷、汞、硒、铅、镉、铜、锌、浊度、电导率、粪大肠菌群、总氮等。 **重要河流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拟每月监测项目共24个指标包括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铜、锌、氟化物、砷、硒、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总磷(P)、总氮、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每个季度(3月、6月、9月、12月)进行一次监测项目共28个指标包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铜、锌、氟化物、砷、硒、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总磷(P)、总氮、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所有选中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选中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服务金额下浮1%-10%。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选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5-01-20 09:0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点击查看() |
监督举报电话 |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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