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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县2025年****点击查看片区互花米草治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花米草防治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部署要求,我县自2023年起深入开展互花米草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点击查看片区互花米草所需治理面积约1582.56****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面积约138.14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8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点击查看林业局出台的《关于互花米草治理任务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点击查看林业局、草原局出台的《互花米草综合防止技术指南》明确互花米草治理方式,提出“药剂治理原则,目前在农业农村部登记的只有****点击查看**公司生产的“25%的咪唑烟酸”、**清原****点击查看公司生产的“40克/升的氟草啶”。
2.**清原****点击查看公司生产的“40克/升的氟草啶”药剂的使用技术****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及其周围使用,因此只有****点击查看**公司生产的“25%的咪唑烟酸”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3.经调研****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该公司只有“25%的咪唑烟酸”的生产权,没有经营和销售权,该药的经营及销售权全权****点击查看公司即****点击查看。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鲁谷大街53号2层2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572034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7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程波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508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唐子荐
联系地址:**县幸福大道8****点击查看中心1720
联系电话:0515-****点击查看1720
3.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幸福大道26****点击查看中心B座3楼303室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0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