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比选公告(二)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比选公告(二)

发布于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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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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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推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保障项目合法合规投产运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现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择优确定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踊跃参与本次比选。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处理厂****点击查看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 项目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市。

3. 资金来源: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项目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

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验收工作、出具正式验收报告并完成线上备案;配合完成主管部门核查、答疑等后续全部收尾工作。

6. 比选方式:公开竞争性比选,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比选服务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过程技术服务,严格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要求开展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 全面梳理项目环评批复、环评文件及施工建设、试运行实际情况,核查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工艺、环保设施与批复文件的一致性,梳理变更情况并合规处置。

2. 开展项目现场勘查、环境现状核查,制定验收监测/调查方案,统筹完成大气、水、噪声、固废、生态等相关环境监测与现状调查工作。

3. 收集项目全套环保资料,包括环保设施台账、应急预案、监测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

4. 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调查报告》,确保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论合规,符合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标准。

5. 组织召开竣工环保验收专家评审会,负责专家对接、会议组织、意见汇总、报告修改完善等全流程工作,取得合格专家验收意见。

6. 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线上填报、资料上传、备案申报工作,确保验收备案审核通过。

7. 全程配合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核查、问询、整改复核等工作,对验收成果终身负责,承担政策调整对应的补充完善工作(无额外费用)。

8. 提供验收后续技术咨询、资料归档指导等配套服务。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 主体资格:参选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专业资质:已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备案,信用状态为正常、守信,无失信记录、无行政处罚及不良信用公示记录。

3. 人员要求:拥有稳定专业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具备同类项目验收从业经验。

4. 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备3项及以上同类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业绩,熟悉本地环保验收流程及政策要求。

5. 信用要求: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服务项目;参选单位须快速响应现场勘查、整改复核等工作需求。

四、报价要求

1. 本次报价为包干总价,包含现场勘查、环境监测、资料收集、报告编制、专家评审、会务、系统备案、税费、交通差旅、后期答疑整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比选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 参选单位需结合项目实际、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报价过低或过高且无合理说明的,将在评审中酌情扣分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3. 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唯一,严禁多报价、虚假报价。

五、比选资料递交要求

参选单位须按顺序整理装订全套比选资料(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包装并加盖骑缝章,逾期、资料不全、未密封的均视为无效参选。资料包含:

1.服务报价及详细报价明细(最高报价3万元);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

4. 项目负责人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

5. 近3年同类项目验收业绩佐证材料;

6. 服务承诺、廉洁承诺书、无转包承诺书;

六、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资质实力、同类业绩、报价合理性、信用状况、等综合打分,总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若出现同分情况,以业绩更优者优先。

七、其他事项

1. 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纳入不良**名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中选单位须在收到中选通知后1个月内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3. 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参选成本。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比选人负责解释,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选流程进行调整。

凡是有意参加比选者请准备好递交资料,自2026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18:30时截止,****点击查看处理中心二楼办公室递交比选资料。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3068。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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