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联建房区块排涝改造项目(青瓷城西联建房等)中标候选人公示

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联建房区块排涝改造项目(青瓷城西联建房等)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7-29
丽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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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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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排水排涝工程—联建房区块排涝改造项目(青瓷**联建房等)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信息时间:2025-07-29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43A21

工程名称:**市**排水排涝工程—联建房区块排涝改造项目(青瓷**联建房等)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异议):季先生 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905

中介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852

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负责人:楼燕飞 证书号码: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922

预中标价:贰仟壹佰陆拾万零肆仟捌佰贰拾壹元整(¥****点击查看4821.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270日历天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

投诉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915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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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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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48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24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丽水****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23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23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 次, 中标金额 15.02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23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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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浙江****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8 次, 占比 88.89%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9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0.0
丽水****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工程, 中标 5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5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