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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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
品目 | 安全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8日 14: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1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点击查看1183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点击查看65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佳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中“配件供应与保障”进行修正。“供应商具备完善的仪表配件供应渠道,提供现场核心进口仪器的原厂家备品备件的供货协议的得4分,每一项得2分(VOCs分析仪一项,颗粒物(PM2.5、PM10)一项)。”修正为:"供应商具备完善的仪表配件供应渠道,提供现场核心进口仪器的原厂家备品备件的供货协议或承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提供现场核心进口仪器的原厂家备品备件的供货协议的得4分,每一项得2分(VOCs分析仪一项,颗粒物(PM2.5、PM10)一项)。
注:承诺函(如有)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2.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延期至2025年03月24日14时30分(**时间)
更正日期:2025-03-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
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6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东路288****点击查看广场12幢1205室
联系人:丁伟杰
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1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伟杰
电话:133****点击查看1183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