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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5年农业**保护秸秆综合利用和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及生态保护补助(农业**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48号)、《**县2025年农业**保护秸秆综合利用和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特向社会公开遴选社会化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数量
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1个;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1个;遴选的服务主体择优选择,直至满足工作任务。
二、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工作职责
(一)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负责对我县域内农村沼气设施开展风险隐患检查、维护修理等服务,农村沼气安全知识乡镇宣传覆盖率≥95%,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农村沼气安全事故;项目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85%。
(二)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负责对我县油菜、玉米、水稻等农作物开展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服务,服务期间机械收割选自秸秆还田不低于200亩;水稻、玉米秸秆饲料化利用量不低于100吨。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乡镇宣传覆盖率≥95%,不发生因秸秆综合利用不力出现露天焚烧秸秆导致的森林火灾;项目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85%。
三、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补助方式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指导价目和补贴价目表、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指导价目和补贴价目表)。
四、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点击查看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点击查看**社、农机大户和专业化农业服务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服务主体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正常、信用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秸秆收储车驾驶人员、沼气技工应持有效证件。
五、遴选程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农****点击查看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县2025年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或《**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设备清单、征信良好证明等证明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三)专家评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各社会化服务主体报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
(四)结果公示。经专家评选拟确定为我县**县2025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申请日期
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6月17日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点击查看**保护站
联 系 人:蔡军 ****点击查看保护站负责人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3368
附件:
附件2 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指导价目和补贴价目表.docx
附件3 **县2025年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docx
附件4 **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docx
附件5 2025年农村沼气管护和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遴选主体的评分办法.docx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