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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壶镇石兴路(明陇路至**东路)市政配套工程(教工路至明陇路段)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39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李开放、0578-****点击查看39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工 期 | 项目经理 |
1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0672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70日历天 | 汪晓清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9122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70日历天 | 李瑞强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4522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70日历天 | 曹程程 |
4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2008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70日历天 | 雷婉 |
5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1963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70日历天 | 胡佩 |
6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3020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70日历天 | 黄佳佳 |
公示时间: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点击查看913 。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202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