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谷土网挂字[2025]008号)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谷土网挂字[2025]008号)

发布于 2025-07-31

招标详情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联系人5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2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49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谷土网挂字[2025]008号)
出让公告
****点击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谷土网挂字[2025]008号)
谷土网挂字[2025]008号 2025年07月30日
****点击查看政府批准,****点击查看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点击查看 宗地总面积: 172480.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点击查看开发区鲍家湾村、石花镇****点击查看水库以西)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3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三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三类工业用地 172480.19
投资强度: 3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点击查看325BA0039
起始价: 388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22日 至 2025年09月03日 到 **县公共**交易网或者**市公共**交易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22日 至 2025年09月03日 到 **县公共**交易网或者**市公共**交易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3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9月03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县公共**交易网或者**市公共**交易网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点击查看 号地块:2025年08月22日 08时30分 至 2025年09月04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县公共**交易网 “国土**网上交易系统”或者**市公共**交易网 “土地交易系统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点击查看**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5年8月22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在**县公共**交易网的“国土**网上交易系统”或**市公共**交易网“土地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5年9月3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一次性将竞买保证金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25年9月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本次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5年9月4日11:00时整)前10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二)特殊情况说明 1.竞买申请人须自行现场踏勘网上挂牌出让的宗地,如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一经确认提交,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2. 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 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实测面积的多少不影响计算成交价款)。 3.该宗地开工、竣工时间必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三)其他要求 1.该宗地块将严格落实“用地清单制”改革事项,出让前形成“用地清单和宗地管理意见”,在土地出让时,将“用地清单和宗地管理意见”随土地出让合同一并交付给土地受让单位。用地清单涉及的相关部门在项目后续报建及验收环节,如无必要不得再对清单内事项增加要求。 2.该宗地块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3+X”模式,“3” 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容积率≥1.0;其“X”****点击查看开发区区域性统一评价的技术要求。 3.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下载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4.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进行成交确认,并与****点击查看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点击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点击查看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总体布局、配套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条件〔2025〕008号)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消防和防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6.本次网挂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架空线路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执行。

八、 ****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镇粉阳路18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沈先生
联系电话:0710-****点击查看506
开户单位:****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