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中选单位根据《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管理细则》、《****点击查看环境局**分局关于印发〈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总量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点击查看环境局**分局关于修订〈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VOCS总量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业团队对我局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审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如需要);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意见等。1.对环境影响报告表 ,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主要审查项目:是否涉及生态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以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若不符合则退回材料并告知理由,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若符合,则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意见;2.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在收到报告书修改稿后,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要求 ,在3个工作日完成初步审查 ,若报告书修改稿与修改意见或相关要求不符 ,则退回材料并告知理由;若符合,则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含上述专家评审会及初审时间 ,但不计算环评单位修改时间)出具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意见;3.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则上不组织专家评审会,但对于因敏感性或特殊性确需组织专家评审会 ,经我局提出要求或确认的,中选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时限要求开展技术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