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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听取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并接受社会公众的建议与监督,现对****点击查看拟实施的“茅台至坛厂天然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茅台至坛厂天然气管道项目
2、项目地点:**省**市****点击查看市茅台镇、鲁班街道、五马镇、长岗镇、坛厂街道
3、建设性质:**
4、建设内容:本工程输气管道全线位于**省**市境内,起点位于**省**市茅台镇大螺滩处(**境内),终点位于“遵仁支线”坛厂分输阀室,全线途径茅台镇、鲁班街道、五马镇、长岗镇和坛厂街道,线路全长约45.46km,管径DN600,设计压力为6.3MPa,设计输量为11.35×108Nm+/a。管道总体走向大致为东南—西南—东南—东北走向,沿线地区等级主要为二级地区。沿线**场站3座,改扩建阀室1座(坛厂分输截断阀室)。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2、联系人:涂永涛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0164
3、通讯地址:**省**市****点击查看**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1、编制单位:****点击查看科技园****点击查看公司
2、联系人:王其 联系方式:0851-****点击查看2571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3、通讯地址:****点击查看大学西校区明正楼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com/s/1JP7o1Huj7DQycDhqjvhchg 提取码: pvj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