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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点击查看拟对明理路(连霍高速公路至东三环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点击查看发展中心 | 明理路(连霍高速公路至东三环段)**工程 | **市**区、**区 | ****点击查看**公司 | 明理路(连霍高速公路至东三环段)**工程起点位于连霍高速北侧(接在建明理路下穿连霍高速分离式立交工程),至东三环到达本项目终点,全线均为**,路线全长6.271公里,扣除已建成路段,实际建设里程5.532公里。本工程采用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5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桥梁93米/2座。分离式立交4处,均为利用高铁铁**梁下穿。平面交叉共计9处。 | 废水:合理安排施工的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桥梁施工应避开雨季,尽量避免雨期施工,做好防雨措施;施工期泥浆废水排入泥浆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后的上部**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同时定期清理沉淀池,沉淀物进行堆放干化后作为路基垫土使用;车辆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对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后循环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现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营运期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废气:施工场地边缘设置施工围挡、施工使用时的各种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时采取临时苫盖措施、拆迁过程中应采取洒水措施并及时清运、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对路段内的施工道路增加洒水次数,运输车辆应全封闭运输,将施工扬尘降到最低程度。施工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新能源或者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同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营期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通行。 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合理安排物料运输线路和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沿线敏感点已安装隔声窗,营运期应加强对敏感点建筑室内声环境的监测,并预留环保资金,如出现超标现象,考虑对其重**装隔声效果更好的降噪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敏感点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划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清运拆迁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其他部分应运****点击查看处理场处理;施工过程中路基开挖的土方需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防止水土流失;项目产生的土方均通过新能源车辆进行运输,及时调运及综合利用。营运期加强上路汽车的管理,对过往车辆散落的杂物以及过往人流遗弃的垃圾进行清扫,并及时清运。 生态: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时期保护好耕地和植被;加强水土保持的相关措施,施工结束后按水保要求完善相关措施;打桩等高噪声作业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应严格按照水保方案中提出的要求进行设置,施工后对表土及时利用;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措施按《明理路(连霍高速公路至东三环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对各分区进行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 进行了两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和报纸公示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371—****点击查看1236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原区(县)西流湖街道;**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点击查看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