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 |
**水发****点击查看公司51%国有股权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 |
51% |
1万元(人民币) |
20工作日 |
2024-12-30 |
网络竞价 |
1、该项目转让方将标的企业51%股权质押给****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同意该股权进行转让。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450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20万元。其中,****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认缴出资2295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山****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205万元,实缴出资20万元。 3、财务信息中披露的鲁致源会审字(2024)第1054号《审计报告》及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致源会审字(2024)第1054号《审计报告》及中瑞评报字(2024)第301476号《资产评估报告》。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