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5年**市**镇硐天新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招标人: | 名称:****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查看 | ||
地址:****点击查看 | 地址:**市**街道万昌中路838号服务业大厦801室 | ||||
联系人:颜云才 | 联系人:尹羽裳 | ||||
电话:178****点击查看0587 | 电话:157****点击查看0966 | ||||
标段(包)名称: | 2025年**市**镇硐天新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2****点击查看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各有关投标人: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如下: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增加以下内容:经评审后,中标候选人不足上述规定人数的,则按实际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媒介增加以下内容: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投诉的,招标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定标[若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的,不再启用评定分离程序,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人(即:①投标报价低者;②技术、资信总评分高者;③技术评分高者;④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有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并查实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递补,剩余有效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的,不再启用评定分离程序,招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人(即:①投标报价低者;②技术、资信总评分高者;③技术评分高者;④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剩余有效中标候选人3-5名的,招标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定标。3.调整后的招标文件详见本答疑公告附件,电子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上述内容作为《2025年**市**镇硐天新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249-3.2025-004)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表述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内容为准。 | ||||
行政监督机构: | **市公管委 | 电话: | ****点击查看7322 | ||
信息来源: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6-09 16:1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