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我司报名参加了****点击查看2024-2026年水表采购项目,对招标文件提出以下疑问。 疑问1: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必须满足的强制性条款/(三)、卧式高灵敏度水表/*5.10.高灵敏度始动流量≤2L/h并提供书面承诺。 按照GB/T778.1—2018《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1部分: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4.3 水表和辅助装置的要求/4.3.3 修正装置/不准许在流量小于最小流量Q1时利用弹簧加压流量加速器等移动装置调节水流。 目前市场上多流速旋翼液封水表的计量特性,任何一家水表制造**不能满足始动流量≤2L/h。 建议上述强制性条款调整为:(三)、卧式高灵敏度水表/*5.10.卧式高灵敏度水表的量程比R≥160并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体现水表的高精度计量特性。 疑问2: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394.559万元(含检定费),投标总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我司财务部门对原材料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了核算,成本完全超出了最高投标限价,我们对此价格产生疑问,并且认为该报价有对**本地水表厂的一种保护行为。 疑问3: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5/物联网水表提供十年流量服务;物联网水表管理软件集成和接口软件,数据接收存储平台硬件、通讯、建设等相关费用厂家自理。物联网水表采集的数据接入两江水务营销系统接口软件的费用由厂家自理。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技术要求)/卧式物联网水表DN15-40(需求量300台) 我司测算总成本不到10万元的卧式物联网水表DN15-40的招标项目,却需要投标厂家投入几万元对接软件及相关的其他费用,任何厂家都难以做到。只有**本地水表厂才能做到,因为**本地水表厂不需要产生额外的费用,此要求其他厂家不公平。 我司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期待贵司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