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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铺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二期)设计
询比采购公告
**县新铺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二期)设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县新铺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二期)设计
1.2 采购人: ****点击查看
1.3 代建人:****点击查看政府
1.4 釆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1.5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1.6 采购项目概况:**县新铺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二期)设计,内容包括建设生态护岸 4448 米,建设河道缓冲带 12303 平方米,进行河道基底修复并建设人工湿地 15079 平方米,改造生态水坝 4 处。投资额约1500万元。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1 采购范围:**县新铺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二期)设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12875元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其中: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40日历日)
2.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范、标准、规程 。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 财务要求: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 业绩要求: \
(4) 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询比采购公告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 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2025 年05月28日17:00:00时至 2025 年06月05日23:59:59时,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https://ggzy.****点击查看.cn:9095/npztb/)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6月10日8:30时,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省**市**县**西路325****点击查看中心4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釆购公告****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平台(https://ggzy.****点击查看.cn:9095/npztb/)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县松源街道大街44号 地 址:**市**区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联系人:范思琳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178****点击查看6069 电 话: 0599-****点击查看977
2025年 05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