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编号:****点击查看 | 宗地编号:2024-WG-14 | |
宗地名称:车站路以北方家岭路以西 | 用地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土地面积:41447.12平方米 | ||
主要用途年限(年):70年 | ||
所属行政区:**市/**市 | 批准机关:****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 | |
估价报告备案号:****点击查看024BA0188 | ||
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面积:37302.41平方米 | 年限(年):70 |
规划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 面积:4144.71平方米 | 年限(年):40 |
地块位置:车站路以北方家岭路以西 |
容积率:1%≤R≤2.3% | 绿地率:30%≤L | 建筑密度:JM≤35% |
限高(米):H≤100 |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8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
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8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7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7时00分00秒 | |
保证金缴纳金额:3000.0万元 | |
起始价:8877.0万元 | |
增价幅度:2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点击查看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是否有底价:否 |
竞得人(单位):****点击查看 |
成交价:8877.0万元 |
成交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0时08分40秒 |
**市国土公告〔2024〕14号
****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批准,****点击查看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4-WG-14 | **编号: | ****点击查看 | |||
宗地总面积: | 41447.1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车站路以北方家岭路以西 | |||
主要用途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容积率≤2.3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35% | |
绿地率(%): | 绿地率≥3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100米 | |||
主要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7302.41 | 二级 | ||||
零售商业用地 | 4144.71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点击查看024BA0188 | |
起始价: | 8877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至今仍欠缴本市土地出让金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不得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8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0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8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点击查看.12: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点击查看.12:8888/portal/index)进行。各地块拍卖开始时间分别为:
2024-WG-14:2024年12月19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原不属于化工、冶炼等工矿企业以及工业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有毒有害物质贮存等可能引发土地污染的区域;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经调查存在土地污染的,将停止出让程序或不再签订出让合同。
2、出让地块不设底价,预付款按3000万元收取(其中竞买保证金1776万元)。
3、其它详细规划条件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书》,竞得人必须按此规划条件及国家相关规范实施。
4、地块范围内的土石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其它土地使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
5、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点击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分三期交纳,首期交纳3000万元;第二期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纳至成交价款的50%;第三期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清剩余成交价款;分期支付价款部分不计息。
6、竞得人未按期付清出让价款的(含竞价溢价部分),竞得人按约定****点击查看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逾期价款的利息,并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或税务部门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7、土地交付****点击查看办事处负责,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00天之内完成。
8、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开、竣工时必须依法向我局进行申报。
9、地****点击查看车站路至狮子山路段)和出让地块南侧绿化****点击查看车站路),由竞得人按市政标准修建,相关规划设计、前期勘探、报建等手续办理和各项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其规划设计与出让地块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一并提****点击查看委员会审批;修建完成与房建一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点击查看建设局和****点击查看执法局。
10、竞得人在今后开发建设时,须按可建建筑总面积(按容积率计算)的2‰建设养老设施配套用房(不足20㎡的按20㎡配建),建设完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内将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有关建设资料****点击查看民政局,由市民政局统筹使用并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
11、宗地内亮化工程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建设完成后由住建部门验收。
12、出让土地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以规划许可证核定面积进行登记。
13、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
八、 ****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739-****点击查看696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39-****点击查看151(****点击查看自然**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0739-****点击查看203****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39-****点击查看689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点击查看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8日
至今仍欠缴本市土地出让金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不得参与竞买。
1 | ****点击查看917595 | 2024-12-19 10:04:37 | 8,877.0万元 |
**市 国土成交〔2024〕14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规定,经****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拍卖出让的交易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4年12月19日10时00分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4年12月19日10时08分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市迎春亭街道新东路(展辉中央**一期1栋)801室;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时08分
成交地点:**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宗地编号:2024-WG-14;
(二)土地位置:车站路以北方家岭路以西;
(三)土地面积:41447.12平方米(合62.1707亩);
(四)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零售商业用地;
(五)开发程度:/;
(六)土地级别:/;
(七)年限:70年,40年;
(八)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四、成交价格
本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捌仟捌佰柒拾柒万元整(¥8877.000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地址:**市富田路4号
出让人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8357
交易中心地址:**省邵****点击查看中心附楼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9-****点击查看696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