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溪北污水厂扩建(三期)-场地平整及边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龙泉市溪北污水厂扩建(三期)-场地平整及边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12-18
丽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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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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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信息时间:2024-12-18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123A57号

工程名称:****点击查看水厂扩建(三期)-场地平整及边坡工程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

招标人:****点击查看

窗体顶端

联系人(异议):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8666

中介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966

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王一平 证书编号: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182

预中标价:(大写): 壹仟柒佰柒拾肆万陆仟捌佰贰拾叁元整 (小写:¥****点击查看6823.00元)

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915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 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2024年 12月18日

附件(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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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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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23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13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龙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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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工程, 中标 4次, 占比 8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5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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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工程,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绍兴****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货物, 中标 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宁波****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5 次, 占比 83.33%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6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