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市**区鹭江道96号钻石海岸A栋2801室 | 9,680,727.00元 | 93.21 |
采购包1(**镇小流域(黄井溪及相关小流域)水质提升项目):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岩前排涝渠、山边排涝渠、黄井溪(**段)小流域 | 6、设备材料要求 (1)我司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会提供详细具体的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产品(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检测标准以及标书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具有一定的性能可靠性。我司遵守有关部门承诺的售后服务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保证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若因设备不符合本项目水质达标需求,我司无偿更换,直至符合达标要求。 (2)进场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是全新、未用、配套完整、无损的,且主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要求。 (3)施工中所有设备材料必须达到招标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整改,因此造成的材料浪费等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我司自行承担。 (4)我司对本次投标的设备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两年,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及质保期产品正常运行维护。 7、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我司会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我司会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我司会负责提供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我司全部负责。 (2)文明施工要求 ①在实施过程中,我司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区域,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及围挡等,确保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我司承担项目实施期间(含运行期)发生的所有安全问题的全部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方不承担我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费用。 ②在乱搭盖、乱占道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合理安置,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我司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③本项目我司自行提供施工临时设施、安全设施及施工现场保护设施。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我司进行清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控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对绿植进行破坏的,施工完成后我司会进行恢复。 8、运行维护(期限2年) ①运行管理 在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为了运行好各种设施设备,保障设备正常稳定地发挥作用,保护、调动职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我司建立完备的生产管理层次,对现场运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并组织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建立和执行岗位责任制等一整套规范化管理制度,并通过奖惩措施促使职工贯彻执行这一制度。 ②人员编制 我司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水工和环境工程的基本专业知识,因此,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取得相应的业务资格后方能上岗,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管理人员包括1名负责人和1名技术人员。 现场维护工在管理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进行水工设备保养维修、水生植物养护、生物固体处置、园艺养护基本作业,会使用与维护闸门、割草船、吸泥机与机械以及生物固体处置设备等,配备维护工4人(临时聘请)。 | 150个日历日,完工后试运行1个月水质达标,运营期2年。(若因天气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及非我司因素耽误工期的,不计入总工期内,工期顺延) | 项 | 通过生态修复措施,对所需要治理的岩前排涝渠、山边排涝渠、黄井溪(**段)小流域污染物浓度均有效的削减,最终保证本项目三条排涝渠考核取水检测点的氨氮、总磷水质指标提升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具体指标如下:氨氮≤2mg/L;总磷≤0.4mg/L。氨氮、总磷水质质量第一年要求必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第二年一半时间达到IV类****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的水质指标考核方法) | 9,680,727.00 |
采购人代表: | 吴志勇 、 林长生 |
评审专家: | 杜恣闲 、 陈家富 、 杨福民 、 李永真 、 陈忠荣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标准如下: 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基数≤100万元部分,按基数的1.5%*0.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基数的0.8%*0.5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基数的0.45%*0.50计取;1000万元<基数≤5000万元部分,按基数的0.25%*0.5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其他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镇小流域(黄井溪及相关小流域)水质提升项目:3.40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镇人民路5号
联系方式:0596-****点击查看81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芗**漳华中路491****点击查看广场3幢303-305室
联系方式:0596-****点击查看1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美华
电话:0596-****点击查看156
****点击查看
2024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