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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S511渠江特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511渠江特大桥**工程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建设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路线起于方坪大道南延线止点,设特大桥上跨渠江、沪蓉高速、深沟水库后止于**侧规划**大道,是渝广同城大道提前实施的一部分,也是**主**连接西渝高铁的最快捷通道,项目总长2.321km(桥梁长2.271km,含一座跨渠江独塔双索面斜拉桥、主桥梁全长586m,主跨340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标准宽度33m,桥梁占路线长度比例95%,总投资8.95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省**市**区**大道上段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509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大建设****点击查看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沙北街83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23-****点击查看0594
电子信箱:****点击查看@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点击查看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点击查看公司,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