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实验室废气处理设备安装及自控系统项目澄清公告

全国重点实验室废气处理设备安装及自控系统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于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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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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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澄清答疑内容:

1.技术规格书第11页“台面要求:台面采用≥12.7m 厚度的耐腐蚀实芯耐蚀理化板,边缘加厚至≥25.4mm。

a.化学性能:台面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按“GB/T 17657-2022”标准测试,测试项目包括硫酸≥98%、盐酸≤37%、硝酸≤65%、氢氟酸≤40%等≥75 项以上化学试剂,检验分级结果为“5 级”。

b.提供常规≥49 种化学试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参照 SEFA3.0标准)。

c.物理及甲醛等性能: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燃烧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B1 级;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0.013;浸渍剥离性能,检测结果:无剥离,无分层;握螺钉力,检测结果≥3.44;TVOC 测试结果≤0.068mg/m3,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放射性核素限量≤0.1。

d.提供台面制造商的产品质保书复印件。”

上述理化板的化学性能参数不合理,存在筛选采购劣质产品、排除优质产品的行为。同等条件下,理化板台面耐化学试剂的浓度越高,性能越优质。

且经多方调研,符合要求的厂家唯一,为“威盛亚”品牌,该品牌被报备,不出具检测报告、产品质保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建议修改为:供货时提供检测报告及制造商质保承诺书。

答:技术规格书中的化学性能参数为基本参数要求,是招标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需要满足的要求并非限制性条件,欢迎投标人采用更优质、更高标准的产品参与竞争。如投标人所投化学性能优于本参数则不视为负偏离。且经多方调研不存在唯一品牌,不同意修改为:供货时提供检测报告及制造商质保承诺书。

2.项目的CAD图纸能否提供现有PDF图纸查看不清楚技术要求

答:以下发文件为准,PDF不存在清晰度问题。

3.设备是否相应的品牌限定

答:无品牌限定,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中规格参数的设备品牌均可。

4.活性炭吸附设备、干式化学吸附设备是否厚度要求黑烟雾处理装置、除尘系统、烟雾排风系统是否有材质、厚度要求

答:活性炭吸附设备、于式化学吸附设备厚度不得低于国家要求标准且满足系统正常运行。

黑烟雾处理装置、除尘系统、烟雾排风系统中:(1)气旋洗气塔:304不锈钢;(2)静电除油器:304不锈钢:(3)滤简除尘器:碳钢喷涂;(4)活性炭吸附箱:PP材质;(5)布袋除尘器:碳钢防腐(厚度不小于3mm);(6)离心风机:碳钢,相对底座+避振器。未列出的厚度不得低于国家要求标准且满足系统正常运行。

5.防火阀、电动蝶阀等阀门是否厚度要求

答:(1)防火阀:1)公称尺寸面积不大于0.5m的阀门,阀体和叶片单层结构叶片或复合结构成型叶片厚度均不应小于1.5mm;2)公称尺寸面积大于0.5㎡的阀门,阀体和叶片单层结构叶片或复合结构成型叶片厚度均不应小于1.8mm。

(2)其余钢制风阀:外框型材厚度不小于1.5mm,叶片型材厚度不小于1.2mm。

6.防爆要求的设备的防爆等级为多少

答:防爆等级满足或优于CT4,具体根据所选气体类型来确定,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7.项目工程范围是否包含项目设备基础、烟囱、支架等

答:设备基础、烟囱、支架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以下发的技术规格书中设备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为准。

8.项目设备的烟囱高温为多少

答:根据下发的PDF图纸中的仪器设备已标明的温度自行考虑排风设备耐高温性能,未标明的室内高温废气按照不超过100℃考虑。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A栋805室

项目联系人:金工、张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5920、****点击查看6237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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