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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于2024年11月19日发布《关于采购编制服务的公告》、《关于采购编制服务的公告》、《关于采购编制服务的公告》、《关于采购编制服务的公告》,现对部分内容作出更正如下:
一、上述公告中要求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供应商资质证书副本”及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需提交“供应商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如下变更:
1、可研报告:报名及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需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应包括符合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名及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需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应包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符合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
3、水保:报名及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需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应包括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等符合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
4、环评:报名及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需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应包括环保咨询服务等符合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
二、参与《****点击查看科研教学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的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时除提供公告所列资料外,另需提供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三、参与《****点击查看科研教学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时除提供公告所列资料外,另需提供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备案(备案专需含“建筑”)的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
四、报名截止时间由“2024年 11 月 22 日 18 时”变更为“2024年 11 月 25 日 18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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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