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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测内容: 废水1:化学需氧量、悬浮物、pH值、总余氯,每周1次,共98次。 废水2:粪大肠菌群,每月1次,共24次。 废水3: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总氮、肠道病毒、肠道致病菌,每季度1次,共8次。 废水4:志贺氏菌,每半年1次,共4次。 废气:甲烷、臭气浓度、氨(氨气)、氯、硫化氢,每季度1次,共8次。 二、技术要求: 1.应负责现场样品采集、运输、测试分析等整个监测流程。 2.应在现场采样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检测报告和质控相关资料,报告一式两份(另提交电子报告文档)。 3.《监测报告》上交清单应包括监测报告、监测委托单、采样取证记录、现场采样照片或视频录像的扫描电子版以及监测数据电子版。 4.做好台账记录:应根据排污许可证中要求做好台帐记录,记录形式为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监测记录信息保存不少于5年。 5.核对排污许可证信息:应对需方排污许可证上所记载的内容与系统填报内容进行认真比对,逐一核实排污许可证所载内容与环评文件、需方现场、技术规范等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填、错填现象确保排污许可证与需方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