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水草打捞清运服务项目 | |||||||||
| 询(比)价 | 资金来源预算内其他(自筹) | ||||||||
| **站调水运行期间清污机、河道水草杂物打捞、清污机皮带机使用看护、杂草和污物的运输堆放转运、水面影响清污机安全运行的紧急处理及垃圾处理工作,停机期间前池及进出水池水草打捞、清运工作,协助做好清污机、皮带输送机运行及应急抢修工作。 | |||||||||
| ****点击查看 | |||||||||
| 吕和品 | 联系电话199****点击查看9225 | ||||||||
| **站水草打捞清运服务项目(终止) | |||||||||
| 0.00 | 保证金0.00 | ||||||||
| 760 | 评标标准和方法合理低价法 | ||||||||
|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水草打捞清运服务能力,提供的设备、人员能够满足采购需求,提供承诺函。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各响应单位响应前须踏勘现场以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现场踏勘时须确保完全了解项目现状及须达到的效果,并充分考虑现场作业面给捞草服务、运输带来的影响,同时了解捞草服务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响应价格的情况。响应单位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文件编入到响应文件内,未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文件视同未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其与响应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细致而怠工或要求增加服务费用。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需携带单位介绍信,以证明其身份和授权。(踏勘证明见附件) | |||||||||
| 2026-10-22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10-30 17:00:00 | ||||||
| 2026-10-31 09:00:00 | 开标时间2026-10-31 09:00:00 |
| 终止 | |||||||||
| **站水草打捞清运服务项目原计划参照2年进行采购,根据管理要求,改为按照1年进行采购。拟采购终止,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