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及《****点击查看**厅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省级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2〕129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阜****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县邓家-上河泥炭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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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