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
1
)采购人对签署《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
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种类及交货时间以最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下达的书
面《采购订单》为准,入围供应商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
2
)本
次采购为二次定价类型:即本次采购各入围供应商的价格仅作为后续执行价格的最高限价,后
续订单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准确需求,组织入围供应商通过询价、谈判等方式进行最终确
定成交价格和其他相应内容。
(
3
)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署的《框架**协议》从签订之日
起计一年内有效,《框架**协议》中的签约价格将作为实际采购合同的最高限价,不因市场
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框架协议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新的协议有效期。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
1
)供应商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2
)供应商应具有****点击查看管理委员****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
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按上述要求提供。
2.2
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管理体系,满足以下要求:
(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承诺函。
2.3
业绩要求
以下两条须同时满足:
(
1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至少
1
项成品油(汽
油或柴油)检验检测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