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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 ||
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修订后的镇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在强化镇区风险管理,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镇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按规定的环境应急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做出有序响应,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 ||
否 | ||
账上金额(¥30,000元)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无 |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该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 | ||
¥30,000元 | ||
无 | ||
是 | ||
否 | ||
2024-08-27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