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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5-03-14
****点击查看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P33页“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现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第一类:
****点击查看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如“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相关信息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或公共**交易平台)官网招标和中标
公告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或官网查询不到的,应当提供****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中心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真伪情况进行核查。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接招标人通知5日内,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投标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中标无效的, 无论该业绩是否竣工验收合格,该业绩均不予认可(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投诉****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中心网站中关于该业绩中标无效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为准)。
4.本招标项目-1标段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个,本招标项目-2标段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个。”
2.原招标文件P36页“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现修改为:“
注: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第一类:
****点击查看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如“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相关信息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或公共**交易平台)官网招标和中标
公告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或官网查询不到的,应当提供****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中心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真伪情况进行核查。在项目中标
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接招标人通知5日内,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投标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中标无效的, 无论该业绩是否竣工验收合格,该业绩均不予认可(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投诉****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中心网站中关于该业绩中标无效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为准)。
4.本招标项目-1标段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个,本招标项目-2标段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个。”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2826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3200、****点击查看3831
答疑发布时间: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