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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渡口村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青龙****点击查看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
项目名称 | **省**市****点击查看总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风险管控项目(一期)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宁****点击查看开发区河沥园区**大道83号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3631.99元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赵盈丽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4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84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1****点击查看科技城02-E-02、02-E-05至02-E-08、02-E-10至02-E-21地块场地治理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杭钢单元GS1302-04/14/15/26地块及周边规划道路区域土壤修复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2地块(原**水泥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其他:企业奖项:(1)**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污水处理、水生态修复)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荣获2021年**市建设工程“**湾杯”优质工程奖; (2****点击查看大学水污染治理项目工程荣获2022年**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北****点击查看开发区**东四路10号院1号楼1层101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7878.98元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王学军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京16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98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1)杭钢单元GS1301-05/09、GS1302-05地块及周边规划道路区域土壤修复工程; (2)杭钢单元GS1303-07/08、GS1304-01/02等地块及周边规划道路、地铁杭钢站站体周边区域土壤修复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企业奖项:(1)杭钢旧址公园GS1303-05/06地块修复工程荣获二0二三年度**省生态与环境修复“女娲杯”优秀示范工程; (2)杭钢旧址公园GS1303-12/14地块修复工程荣获二0二二年度**省生态与环境修复“女娲杯”优秀示范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中节能大地(杭****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中“税金计价表”中暂列金额****点击查看000元,计取了税金。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2.1.2条款“最高投标限价”,否决其投标。 ****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为2家。根据**市****点击查看管理局文件(宣公管【2018】31号】)文第十二条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对2家投标报价认真分析,具有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5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帅先生(招标人)、王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153(招标人)、0563-****点击查看880(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