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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校区交通车服务采购
三、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紫荆道65号****点击查看酒店用品城自编D区311号铺
中标(成交)金额:57.52万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点击查看 | **、**校区交通车服务 | ****点击查看**、**校区交通车服务。 | 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市区接送教职工至**市职教城校区上下班大巴车(座位不少于50座)服务。 | 1年(自 2025年3月至2026年3月,按 200个工作日计算) |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线路将采购人的教职工安全、准时、舒适地送到目的地。 |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叶志锋、施亚萍、汤发良、李彻;
采购人代表名单:吴华长;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收费标准:(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2)按照下述标准和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下浮20%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 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1.5%×80%(如按标准计算的中标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2.收费金额(万元):0.72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6.40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渔兴路1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0-****点击查看5780,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6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点击查看1688-150/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黎女士
电话:020-****点击查看1688-150/179
十、 附件
1. 采购文件
2. 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人:****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