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点击查看**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我县2024年共有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现将自行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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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峪耳崖****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