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路巡逻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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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区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占道施工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路段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2月21日,花博路(岱**路—**南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机动车可经南莲路、**大道东路、迎宾北大道等道路通行。
二、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2月21日,**路(定山路—焕章东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车辆可经定东路、焕章东路、迎宾北大道、子真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11月1日